9月13日,白云寺镇薄雾如纱,而当事人刘某夫妇却笑口常开,再三向民权法院人和法庭庭长单良表达感激之情——一对曾经恩爱的鸳鸯险些因家务事各奔东西。
2018年6月,民权法院人和法庭受理了刘某、曹某某夫妇离婚纠纷案件后,单良心中“咯噔”一声:这原本是一对致富有方、恩恩爱爱的小夫妻啊,怎么突然之间就提出分手呢?况且,曹某某当时已有7个多月的身孕,身怀六甲的她正需要刘某的帮衬,如若没有特殊情况,肯定不会起诉刘某。
为弄清原委,单良没有机械办案,而是走进双方家庭,深入了解背后原因。原来,曹某某起诉离婚的真正目的是因为刘某家里有一套四间三层的门面房,而刘某的哥哥一家几口都在这栋楼上居住。所以,曹某某起了疑心,原本订婚时许配给她的门面房,会不会有哥哥的一半?
单良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曹某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与刘某的哥嫂及其家人共同探讨解决方案。费尽周折,单良最后“一锤定音”:四间三层门面房归刘某和曹某某所有;刘某的哥嫂算是租住他们的房子,每年支付租金3000元,期限两年。并且,两年内刘某的哥嫂把房子盖好后搬走。
协议达成后,刘某夫妇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可是,一家人在一起耍勺子,难免有磕磕碰碰。过了不久,刘某夫妇再次因琐事闹起了离婚。
这次,单良通过走访,很快就找到了症结,并对症下药,最终息事宁人,双方重归于好。
让单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8月31日,曹某某又一次提出与刘某离婚诉求。是“棒打鸳鸯”,还是“破镜重圆”?经过思考,单良断然决定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切实解决双方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因此,单良再一次开动了“脑筋”,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让他们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同时,明法释理,从夫妻“和谐”出发,真诚希望他们相互珍惜、相濡以沫,共同走好未来的人生路。
经过无数次的调解,双方都认识到了草率离婚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相互进行了检讨,表示今后将互相包容、团结一心,共度美好岁月。
虽然双方破镜重圆,是否还有需要法庭帮助解决的问题?9月13日,单良驱车专程来到了白云寺镇,对刘某夫妇进行回访。于是,有了本文开头暖人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