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宁陵县法院柳河法庭成功调解了5起土地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司法力量护航丰收时节。

2016年,五原告与被告达成土地承包协议,五原告将承包地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10年,但被告仅交付3年就不再交付。经了解,被告于2020年在未经五原告同意的情况下,与案外人耿某签订合同转让协议,将土地转租给案外人耿某,被告对原告支付租赁费的义务也转移给了案外人耿某。后耿某将土地再次转让给了高某。

因为涉及的是农民的切身权益,柳河法庭庭长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形式,带领法庭人员到原、被告的村委进行开庭。庭审中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五原告1年土地租赁费,原、被告合同解除。同时开庭过程中现在的土地使用人高某也来到了现场,向原告承诺,以后由他向村民支付租赁费,5起土地纠纷案件被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