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1月19日下午,民权县白云寺镇白云禅寺前广场,随着法槌敲响,民权县法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民权县检察院提起的涉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二案。本次庭审采用“3+4”大合议庭模式,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民权县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官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行职责,两案的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兴建于唐贞观时期的白云禅寺,是中原四大名刹之一,是1986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民权县一张亮丽的名片。由于年代久远和历史文物保护方面的特殊性等多重原因,使得寺内大雄宝殿、三圣殿等古建筑、寺内大铁钟等历史文物保护设施有待进一步修缮。
为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探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和促进文物保护,民权县法院立案后,多次邀请文物保护专家与民权县检察院、相关行政机关对白云禅寺有关文物修缮、保护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府院联动,共同分析研判白云禅寺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广泛凝聚保护文物、依法行政的共识,并一起到寺内进行了现场勘验、拍照留存。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形势下,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寺院相关人员、当地群众旁听庭审,期望通过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不仅注重保护文物本身,更要助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唤醒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守护文物安全,留住历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