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实施“七字”工作法,取得较好效果,2009年共审查立案1780件,其中民事案件1261件,刑事案件246件,行政案件57件,执行案件216件,办理诉前财产保全调解案件15件,接待信访当事人726人次,充分做到了件件均落实、人人皆满意。
“七字”工作法即“听、学、严、看、告、定、送”七字工作法。听: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业务精通;严:严格执行立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把立案关;看:看当事人来院要求立案的情绪,看立案的手续是否完备,证据是否充分;告:告知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知道诉讼风险;定:确定是否立案,做好审查工作;送:当事人办完一切手续后,干警热情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