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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女方收了20万彩礼,婚后不愿共同生活,也不返还彩礼,法官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12-22 08:10:44


    

     近年来,高价彩礼成为不少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的重大负担。相应的关于彩礼的纠纷也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近日,民权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让我们一起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关于彩礼,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经媒人介绍于2020年6月26日订婚,刘某按照本地风俗习惯,在婚约期间先后给予张某彩礼钱共计20余万元。双方举行婚礼后,张某离开男方家外出不归,不愿意与刘某共同生活,刘某怕“竹篮打水”,就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女方不同意返还,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原告诉至法院。
    法庭调解
    民权县人民法院孙六法庭近期受理本案后,法官助理李苗苗了解到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对返还数额、财物的占有现状有较大争议,为避免双方矛盾的激化,在庭长的指导下,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2022年10月7日,李苗苗第三次到被告和原告家中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同意返还给原告12万元彩礼。当天下午4点,原、被告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将彩礼款12万元转账给原告,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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