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月11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判处被告人张百福犯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7年12月份的一天晚上,商丘市梁园区公安分局民警韩松先带领五名民警前往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三里庄村薛庄抓捕山东省网上逃犯张宏涛时,被告人张百福伙同其子张宏涛、妻子张赵勤、女儿张秀丽、张趁友(四人均已判刑),女婿王红海(另案处理),围攻殴打民警,造成网上逃犯张宏涛脱逃,民警韩松先被扎伤。案发后,被告人张百福外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百福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