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杜绝或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梁园区法院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督。
一是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审委会和由纪检组长为组长,离任领导、资深法官、监察室、信访科人员参加的案件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案件的评查、落实问责制度。
二是把好立案关。对各类案件统一立案,分类、归口排期审理。规定当事人在立案时,除提交诉状等有关诉讼材料外,还必须提交身份证或机构代码,以便庭审中核实身份;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作出裁定。
三是加大庭审监督力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监督小组可以参加案件旁听,监督庭审是否符合庭审程序,是否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对重大或有影响的案件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旁听案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是专业审委会对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要时进行开庭复审,变承办人纸上汇报,会议审案,为开庭查清事实、辩明是非,必要时,,并邀请检委会委员参加,给予法律监督。
五是对新型、重大疑难复杂和当事人无法调取证据的案件,加大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及时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确保案件质量,杜绝翻烧饭现象的发生。
六是严把文书签发关。裁判文书签发前,监督领导小组有权对裁判文书初稿进行初审,具体审查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说理是否充分,判决内容是否准确,引用法条法条引用是否正确,并为分管副院长签发提出意见。
七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听取当事人对判决的满意度和对案件承办人廉政办案的意见,建立承办人廉洁档案,记入年度绩效考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