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商丘中院执一庭:善意文明执行 促成政企共赢 作者:霍杰 发布时间:2023-03-22 17:38:55
某公司与某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等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300万元。经申请执行人河南亚鹰公司申请,商丘中院于2023年2月8日立案恢复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商丘中院经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某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名下有大量存款。经合议庭研究及时对上述银行存款采取冻结措施,冻结银行存款1300万元。在冻结银行存款后,被执行人某市经开区财政局提出异议称上述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中的部分存款,涉及国家政府贷款、担保及信访救助等,影响政府职能的正常开展。
考虑到案件情况,为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秉承规范、理性、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中院执行一庭迅速召集双方进行协商,通过一整天的沟通调解,最终申请人与某市经开区财政局达成和解,同意由法院对所冻结银行存款划拨650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其余的按照协议内容分批偿还,申请人申请解除对方所有银行账户的冻结,双方握手言和,政企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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