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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商丘中院示范区综合审判庭为正义按下加速键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8:04


     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办理的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2023年3月21日立案,2023年3月27日当庭宣判,2023年3月28日下发判决,为公平正义按下加速键。
    本案是一起因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典型案例。陈某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但该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导致陈某全家老小六口人一直租房生活,历经疫情管控期间的诸多不便,故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置业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一审判决置业公司向陈某支付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逾期交房违约金,陈某不服提起上诉。
    陈某认为,涉案房屋目前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逾期交房时间应计算至真正完工后验收交付之日。该置业公司认为,陈某在案涉房屋交付前在该房屋内安装中央空调,应当视为陈某认可案涉房屋已经达到交房条件。
    庭前二审法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因该置业公司通知陈某于2022年6月28日办理交房手续,且陈某在约定交房日前在案涉房屋加装中央空调的事实,其主张的后续逾期交房违约金无法支持,陈某也表示理解,仍然希望法院将逾期交房违约金计算至达到入住标准止。考虑到陈某目前无法入住房屋的实际情况,许长峰法官与该置业公司进行协调尽快给陈某进行修补,该置业公司亦表示会尽快修补让陈某全家装修入住。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未提交新证据,在当事人均要求尽快判决的情况下,二审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后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示范区综合审判庭让正义可视,为正义提速,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还有效防止了外界干扰,使人民群众更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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