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 | 商丘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05 19:13:34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商丘法院特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商丘中院
6月5日上午,商丘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在帝和广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带领环资庭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讲解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群众介绍环境日的由来和意义、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以及今年环保主题的设立意义等。此次宣传活动,吸引众多群众参与,共计发放宣传册50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睢阳区法院

6月5日,睢阳区法院在帝和广场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向往来群众发放宣传单页、环保手袋等方式,普及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科学知识,倡导自觉垃圾分类、绿色低碳出行等环保健康生活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梁园区法院
6月5日,梁园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廉政文化广场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树立人与环境和谐共赴的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商丘人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活动现场,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结合《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提问,发放宣传资料。
永城市法院

6月5日,永城市法院干警来到市人民广场,参与了由市政府主办的“六五环境日”联合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普及了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民权县法院

6月5日,为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社会,民权县法院组织干警到民生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据统计,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260余份,发放《公民与法》等普法书籍50多本,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睢县法院

6月5日,睢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志愿者到恒山湖湿地公园、5号卫星湖广场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干警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并号召群众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主动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节约和保护资源,拒绝浪费和环境污染,共建绿色家园。
虞城县法院

6月5日,虞城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虞城县两河口公园,参与县环境攻坚办组织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相关材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群众解读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号召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同生活中遇到的侵害环境的行为做斗争,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柘城县法院
6月1日,柘城县法院组织干警志愿者在千树园广场开展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彩页1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让更多的群众能够深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夏邑县法院

6月5日,夏邑县法院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日主题,深入社区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通过设立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区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从生活中的小事入手向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宁陵县法院

6月5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在清水河文化广场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法官们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宣讲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耐心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并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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