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办、市直工委文明办《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自6月20日以来,商丘中院积极开展《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引导干警职工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通过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布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展板,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条例》、集体签名承诺活动,使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结对社区平原街道办事处老君台社区、银行网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梁园区廉政文化广场、商丘火车站、金世纪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彩页、小册子1500余份,为市民群众宣传解读《条例》,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条例》。
通过《条例》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市民群众对《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晓率、参与率,切实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