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督导指导工作,2023年3月12日,商丘中院组织召开全市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中院民三庭负责人、破产审判法官和部分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民三庭吴峰庭长介绍了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的受理及审理情况,并结合破产案件对管理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商丘市瑞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积极作为,表现突出,予以表扬,对上年度受到惩戒的四家管理人予以通报。各案件破产管理人就案件已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向法院报告。
会议对管理人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坚持高标准履职。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用数据、典型案例、创新亮点强化工作实效;二是继续强化团队建设。通过不断提升管理人专业水平及综合管理水平,拓宽办案视野,严格按照法定时限高质量完成阶段工作;三是继续守好廉政风险。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高度重视执业风险、社会风险,强化沟通协调,注重联动配合,切实处理好与债务人、债权人、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的联系;四是继续关注和支持商丘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从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高度认识做好“执转破”工作的内涵价值,动员与会管理人要积极参加“执转破”案件管理人的选任。在“无产可破”的“执转破”案件中付出辛勤劳动的管理人,将视情况从破产援助基金中争取部分费用予以补偿,切实激发管理人参选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