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4日,民二庭法官在多方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已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郑煜一再感谢人民法官挽救了其即将破碎的三口之家。
原告王娟与被告郑煜于2001年10月8日登记结婚,2003年3月23日生一儿子,取名郑尧元。2008年4月初,因双方生气王娟领孩子回娘家居住。2008年5月13日,王娟向永城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郑煜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郑尧元。城镇法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夫妻感情尚可。虽然近年来经常生气吵架,但结合二人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分析,尚不足以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双方尚有和好可能,故判决不准王娟与郑煜离婚。2009年10月30日,王娟再次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扬言不准离婚,就喝药死在法院。承办法官张良鹏有着丰富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在接手这起案件后,通过对双方的了解,认为两人感情基础较好,所谓的矛盾都是生活琐事,只是原告性格执拗,被告碍于面子不愿服软,心结未能打开。“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开展后,张良鹏法官决定将此案作为回访的重点,先通过战友关系做通被告郑煜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让其“服软”,后又骑着自行车,冒着零下9度的严寒,赶到原告王娟家中,并将原告所在村村书记、调解主任及双方婚姻介绍人王氏请来,与王娟父母共同做王娟的思想工作,从双方建立恋爱关系谈起,一直谈到儿子郑尧元的未来。原告王娟哭了,同意给郑煜一次机会。张良鹏法官趁热打铁,电话通知郑煜及其父母赶到王娟娘家,郑煜即时立下保证书,原告王娟以双方和好为由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一个即将破碎的三口之家破镜重圆。
回访结束时,已近下午1点,王娟家已备好酒席,张良鹏法官谢绝双方一再挽留,于下午2点准时回到法院上班。想着一起历时近两年夫妻矛盾得以化解,张良鹏法官毫无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