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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校园初恋婚后感情破裂,法官调解促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24-03-01 11:16:19


    初恋纯真而美好,但也有步入婚姻后,柴米油盐代替了甜言蜜语,养育儿女代替了二人世界,争吵和摩擦逐渐增多,到了无法调和、选择离婚的地步。这也是宋某和马某这对夫妻的遭遇。

    宋某和马某在上学时相识,是彼此的初恋。从校园到毕业工作,水到渠成结婚生子。但两人面对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却缺少理性,于是两人矛盾逐渐增多,经常吵架。

    2022年1月,两人吵架后,宋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再也没有和马某来往,并向睢县法院起诉离婚。当时法官考虑到两人是初恋,感情基础深厚,且两人的孩子年龄尚小,判决不准离婚。

    时隔两年后,两人一直没有和好,感情完全破裂,宋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法官聂松承办该案后,发现两人确实再无和好可能,目前争议的焦点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

    在了解双方的生活、经济状况后,2月28日,聂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两人刚见面,就剑拔弩张,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聂松立刻让两人分开,让他们缓和情绪。

    聂松首先询问两人孩子的意见,小朋友只有9岁,但逻辑清晰,明确表示自己常年跟着爷爷奶奶,不愿意到母亲那里生活。为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聂松耐心劝说宋某:“你现在还年轻,带着孩子生活工作很吃力。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不宜再改变生活学习环境。马某的家庭本就不富裕,如果按你的请求分割财产,只会让马某的生活更困难,这也不利于抚养孩子。”

    经过聂松耐心的调解,双方同意离婚,为了孩子考虑,抚养权归马某,宋某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抚养费3万元,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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