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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河南法制报《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 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夏邑县法院实施执源治理“165工作机制”侧记》

发布时间:2024-03-25 17:40:17


    

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 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

    ——夏邑县法院实施执源治理“165工作机制”侧记
    《 河南法制报 》( 2024年03月25日 第 07 版)
    □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梁远
    “谢谢法官,我的案子不用立案执行了,对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我再也不用为这笔钱发愁了!”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对承办法官如此说道。从两个月前的困惑愤怒到如今的话语中满是喜悦感谢,李某的心情转变是夏邑县法院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卓有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夏邑县法院以“有解”思维创新执源治理“优解”措施,创新探索“165工作机制”,即落实1套制度设计、实施6种督促机制、用好5方力量组合,争取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2023年新收首执案件3442件,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39.96%,优于最高法该项指标参考区间(45.5%~54.94%)最低值5.54个百分点,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位居全市第一。
    1套制度设计统领执源治理
    “以前听说有的赢了官司短期内拿不到钱,现在判决生效才几天就有法官帮催款,夏邑县法院把实事办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近日,夏邑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夏邑县法院法官表示感谢。
    夏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德慧说:“诉源治理强调‘治未病’,执源治理则既要‘治未病’更要‘治已病’。”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夏邑县法院通过建立和完善执前督促督办机制,尽力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从而在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夏邑县法院先后制定完善关于执行前督促履行的相关制度文件,将调、立、审、执各个阶段工作要求、制度保障等细化。同时,法院与公安局、住房保障中心、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实施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动单位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在抓执源治理工作时助力执行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
    6种督促机制促进和谐执行
    在推进“执源治理”实践中,夏邑县法院不断探索“审判法官跟踪”和“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的配合机制,并建立和完善了6种督促督办机制,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诉前调解督促履行。通过调解,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就得到实质性化解。2023年,该院共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151件,调解后自动履行562件。
    诉讼保全保障执行。推出“财产保全+保险”业务。 2023年,该院共受理保全案件723件,结723件,实际保全到位金额1亿余元。
    判后督促主动履行。该院实行“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工作机制,要求承办法官对败诉需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及时跟进,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后果。2023年,该院共有373件案件经法官催办自动履行了义务,其中小额金钱债务案件167件。
    执前力促和解执行。创新“一案一审查一专班”的执前和解机制,执行立案前,由执行调解专班引导双方当事人积极对话,尽量在执前促成和解。2023年,该院共有137件案件当事人在履行宽限期自动履行了义务。
    强制震慑迫自动履行。常态化营造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打高压态势。2023年,该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1人次,限制高消费2643人次,司法拘留117人次。县公安局拒执大队共立案4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0人,移送起诉44人。
    胜败皆服促自愿履行。一份公平公正高质量的裁判文书,能让赢了官司的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了官司的当事人输得口服心服、自愿履行。2023年,该院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为60.04%。
    5方力量汇聚执源治理合力
    为提高执前督促履行制度的工作成效,夏邑县法院组建了“执行+N”督促履行人才库。
    “执行+调解员”,即让案件在进入诉讼或者执行程序之前由调解员调解结案或调解履行。
    “执行+审判员”,使审判员在案件审理时,以“如我在执”的能动司法理念,在审理和判决中都考虑到执行的便利情况,尽最大努力提升案件质效和判后执行的可行性。
    “执行+专业团队”,成立了“执行110”“司法拘留”“执保小组”等专业团队, 24小时专人值班,收到举报线索随时出动,给被执行人以极大震慑,督促其主动履行。
    “执行+多主体联动机制”,通过延伸执行司法职能,构建各部门、多主体的源头执法平台。如建立“执行+工会”模式,针对涉劳动者欠薪等劳动争议案件,在工会协调下提前介入,优先执行,共同为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力争将案件化解在执行前端。
    “执行+公安”,与夏邑县公安局召开联动会议,就联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联合惩戒、共同打击拒执类犯罪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打击合力。
    “从源头上破解难题,在执行中服务群众。”刘德慧说,“开展执源治理,不仅是把案子办结,更重要的是把事情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夏邑县法院打造的执源治理“165工作机制”,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的前提下,跑出了执行“加速度”。该院积极探索的执源治理新方式,正助力执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https://newpaper.dahe.cn/jrab/html/2024-03/25/content_2176_1644548.htm?_refluxos=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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