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同村村民,陈某与刘某承包地左右相邻,陈某因长期在外务工,便将土地委托给了别人耕种。2021年,陈某从外地回来后,发现自家的土地被侵占了半亩,多次找到被告协商均无果,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权,返还耕地并赔偿。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田返还陈某耕地并赔偿侵占土地期间的所得收益。
经查明,案涉耕地在判决当日已经返还给了陈某。然而在不久后,陈某却又再次来到法院:“法官,虽然刘某已经把土地还我了,但是我一直没有收到刘某的赔偿款,我要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得知要负责执行该案件时,执行干警张汉清通过关联案件,研读判决书,发现该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却是由十几年的土地争议引起,而且双方当事人均为年近古稀的老人,如果执行措施过于强硬,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
在多次拨打刘某的电话都无法取得联系后,为了尽快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张汉清便主动找到善于做老人工作的前辈王文正,一起上门寻找被执行人。通过陈某提供的线索和不断摸排,确定了刘某所在的住所,但人却不在家中。经过村妇联主任的帮助,最终在田地中找到了刘某。
在见到执行人员后,刘某依然态度强硬:“地我已经还给他了,让我赔偿,我没钱。”见状,张汉清也并未着急,而是观察和考虑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原被告为同村村民关系为切入点,心平气和地用柔和的方式不断释法析理。“刘某,你侵占陈某的土地是事实,而且长达十几年,现在法院判决了,你还是不赔偿,如果换做你是陈某,你会作何感想呢?都是一个村子的,把矛盾解开了,把事情理顺了,以后邻里相处才能融洽啊……”张汉清围绕“法、理、情”多角度地与刘某展开耐心的沟通,以法治和德理相结合,逐步打破他的顽固认识。
在这次沟通的两天后,刘某便主动联系了法院:“法官,你们前两天找我来说了那么多,我也想明白了,这事确实是我不对,我愿意赔偿钱款。”陈某当天收到赔偿款后便为张汉清送上了锦旗,心情很是激动地说道:“张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我这心里的石头终于能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