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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巧用保全“硬”措施 护营商“软”环境

  发布时间:2024-11-07 15:20:35


    11月6日,睢阳区法院巧用“保全”这一督促解纷“硬措施”,实质化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为持续优化营商“软环境”提供新助力。

    在原告某通讯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与被告河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为防止被告提前转移资产,避免后期无财产可执行,原告向该院申请财产保全。
    经审查确定原告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后,该院民一庭庭长、承办法官宋国强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对被告的银行账户依法予以查封、冻结。被告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宋国强表明其调解意愿。
    为尽快化解两家企业间的矛盾,宋国强抓住保全这个关键契机,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在调解当日即拿到拖欠的租赁费,保全措施也予以解除。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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