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商丘中院的特邀调解员杨卿,请问你是丽水中院的调解员吗……”
原告浙江省义乌市某公司为涉案专利的被授权许可人,发现被告杨某制造侵权产品对外销售和许可销售,原告以被告侵害其专利权为由向商丘中院提起诉讼。商丘中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后,诉前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杨卿开展调解工作。
杨卿初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被告认可自己有侵权行为,表示愿意停止侵权并给予原告部分赔偿,但几次沟通下来,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一度陷入困境,这时原告提出还有个案件起诉到了丽水中院,跟本案案情类似,两个案件的被告认识,目前案件在丽水中院的调解员手里调解,还没有调解成功。这时杨卿考虑到两个案件具有关联性和相似性,说不定一起调解可以促使案件调解成功,于是便提出了协同调解,这才有了开头打电话的一幕。
杨卿与丽水中院调解员取得联系后,两位调解员很快达成了协同调解的一致意见,建立了微信群,将三方当事人都拉进群同时开展调解。在两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最后,在两位调解员的见证下,两个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商丘、丽水兄弟法院携手联动,两起知识产权纠纷实现了跨省诉前调解,真正实现了把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