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年轻力壮却好吃懒做,为享乐竟想邪法,冒充黑社会老大敲诈亲戚,被判刑追悔已晚。4月27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修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9年1月4日,张修锋闲来无钱,思前想后发现亲戚田某家比较有钱,决定向她“要”点生活费和做生意的本钱。当日晚上,张修锋把一壶汽油、一把匕首和一封署名“八大金刚老大”的匿名信放到田某门口,索要现金50000元,未果。被告人张修锋恼羞成怒,遂多次直接打电话威胁田某,索要巨额金钱。田某经辨认发现破绽并及时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修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恐吓的方法,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其悔罪态度较好,且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