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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五项举措深入推进温情司法实现百姓满意

  发布时间:2010-02-02 09:23:48


        睢县人民法院将温情司法作为全体干警的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每一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都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司法,通过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言语文明、举止大方的真情服务,有力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近日有关部门组织的不记名走访及电话调查中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被商丘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单位”。

        一是温情立案。采取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多种形式,对行动不便群众,不论男女老幼,只需一个电话、一封信,立案法官便上门立案服务,并对立案、受理、审批采取一站式服务,同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加强对群众诉讼的指导,确保群众享受到温馨到位的立案指导服务。

        二是文明接待。把“来有迎声,走有送声”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求全体干警严格做到“三指”、“三让”、“四不”、“四个一”:“三指”,即给来访群众指门、指路、指人;“三让”,即对来访群众让水、让座、让说话;“四不”即不让当事人久等、不让当事人多跑路、不让当事人受气、不让当事人为难;“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润气、一句好话暖心、一身正气为民。并在立案大厅设置了休息室和饮水机,使当事人通过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小事”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文明、礼貌和现代法官的优秀品质。并且接待当事人时始终保持一张笑脸,用微笑、文明、充满亲情的服务让所有当事人一步入法院就有宾至如归、如沐春风之感。

        三是真情办案。要求法官在办案中将心比心,把当事人当亲人,严格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听记细心、说服耐心、办理诚心。并严格做到“八要八不准”:要耐心接听群众电话,不准拒绝回答;要热情接待当事人,不准拒之门外;要准时开庭,不准无故推迟开庭时间;要有理有据进行判后答疑,不准不负责任,一判了之;要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不准随意传唤当事人,使当事人奔波劳累;要在庭审中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不准简单粗暴,随意制止;要规范开庭,着装整齐,不准随意着便装开庭和在庭审中接听电话;要用责任和良心去办理每起案件,不准偏袒一方。

        四是借情了案。借助赡养案件当事人之间的亲情、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旧情、邻里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乡情、欠款纠纷当事人间的友情、交通事故纠纷给人的同情等办理纠纷,通过积极找当事人谈话,了解双方矛盾的原因及症结,唤起当事人之间旧有的情谊,而引导双方依法依情依理解决纠纷,实现不伤情谊的案结事了。

        五是人性化办公。要求非一线办案人员也要规范着装、态度和蔼、举止得体、语言文明、行为有度,坚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树立正直善良、无私奉献、刚正不阿、团结友爱、勤勉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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