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节以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了预防和减少工作中的腐败问题,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政建设,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教育、防微杜渐。将学习、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和全市法院开展的“党风、党性、党纪”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防腐拒变的廉政平台,从而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还利用局务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对廉政建设的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权利和利益的关系。
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为预防腐败问题的滋生,加强对干警的管理,法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出台了《执行案款过付制度》。《制度》要求案款过付实行分工负责、层层把关,任何人不得不得擅自过付案款、不得替当事人代领案款,更不得给当事人打白条,严格执行承办人申报、庭长审批、执行局备案、有关分管院长签字、财务支付的付款程序,严禁暗箱操作。
跟踪回访、不留死角。要求每个执行干警把每月案件执行情况以表格的形式报执行局,对已执结的案件要将案件标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记载在表格上,对已超三个月未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说明理由和原因。执行局则根据此表反应的内容不定期的对案件进行回访、调查。若处理结果与调查结果不一致,则执行局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解,不能说明情况的,按法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