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法院创新施行“1+4+4”工作法 扎实推进“枫桥式法庭”创建 作者:孙园 发布时间:2025-01-09 11:27:34
宁陵法院城郊法庭下辖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和5个居委会,人口总数约20万人,产业集聚区、电子产业园等坐落其中,是各类矛盾纠纷的高发区。近年来,该法庭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及定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出“1+4+4”工作法,扎实推进“枫桥式法庭”创建。1个模式,就是“调、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4级调解法,就是调解员直接调解、庭长调解、庭长联合乡镇司法所调解、主管院领导联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调解;4个普法途径,就是“直播带法”“梨园送法”“三进讲法”“巡回说法”。
一是推行“调、审、执”一体化模式,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金额较小,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宁陵法院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将小标的案件(4.2万元以下,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45.32%)汇集到城郊法庭办理,由城郊法庭负责全院小标的案件的调、审、执工作。选用能力强、敢担当的干警在法庭成立调解团队、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力争做到小标的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30天审理、30天执行。该模式正式推行以来,法庭共调解案件282件,调解成功175件,调解成功率为62.06%;收案503件,结案454件,结案率为90.26%,平均审理周期为37.35天;执行案件收案194件,申请执行率为38.57%,执行完毕率为58.32%,执行到位率为64.17%,平均执行周期37.10天。
二是实行四级调解法,持续增强非诉解纷能力。其一,调解员直接调解。法庭专职调解员涵盖“老、中、青”三代,调解经验丰富、工作积极性较高,能够做到日常调解案件高效办理。其二,庭长调解。对于系列案件,推行庭长主持下的“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以示范判决确定规则、用类案调解指导调解,实现批量案件和类案诉讼大幅减少,让更多常见纠纷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247件。其三,庭长联合乡镇司法所调解。针对群体性、矛盾激化的纠纷,由庭长联合乡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深入矛盾源头开展调解工作,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四,主管院领导联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调解。对于产生较大影响、社会关注、党委和政府关心的纠纷,上报主管院领导,联合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打通四个普法途径,努力培育群众法律意识。其一,“直播带法”。依托互联网优势,开展直播普法,推进法治宣传由单项式、宣讲式向互动式、场景式转变,消除专业法治宣传与群众之间的壁垒。截至目前,城郊法庭“直播带法”14场次,点击量突破180万人次,为观众解决法律问题近2000个。其二,“梨园送法”。立足城郊法庭辖区乡土特点,在梨花周、采摘节等时间节点,走进广大群众之间开展普法活动,让法治宣传沾着“泥土”、带着“露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达到“入脑入心”。其三,“三进讲法”。结合“三进”工作开展普法活动,梳理收集乡村、社区、网格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高频纠纷,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场普法。其四,“巡回说法”。巡回审判时开展普法活动,创新“法言法语”表达方式,将晦涩艰深的法律法规、裁判文书、专业术语翻译成明白晓畅、质朴的群众话语,让枯燥法条充满人间“烟火气”,让现场群众真心认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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