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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执利剑丨虞城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商执利剑”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5-01-24 15:33:30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23日,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住被执行人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豫剑执行—商执利剑”集中执行活动。
    凌晨6时30分,执行干警冒着严寒,集合完毕。在虞城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海亮作统一动员部署后,干警们按照预定执行方案,兵分两路,一路向北,一路向南,迅速出击,奔赴各自执行地点。
    郑某与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虞城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葛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郑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葛某对判决置之不理。郑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葛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等执行手续,葛某拒不报告财产状况,电话不接,与执行干警玩“失踪”。集中执行当日7时10分,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在申请人的积极配合下,确定了葛某住所,将正要外出的葛某堵在家中,拘传到法院。
    8时20分,南下的另一路执行干警也传来捷报,已成功拘传被执行人3人。
    截止下午16时,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干警32人,警车8辆,拘传被执行人11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4件,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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