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笔记丨朱明霞:四步融冰调解法 发布时间:2025-05-26 09:24:43
开栏的话
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面对林林总总的案件,每位法官都有自己独特的办案笔记,这些笔记不仅是对案情的分析,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是法官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的工作缩影。
为进一步展现法官办案故事、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商丘天平之声开设“法官办案笔记”专栏,邀请优秀干警讲述办案方法,分享办案心得,让法官与群众共心共情、让法官与法官共享共赢。
今日分享商丘中院审监庭法官助理朱明霞的调解笔记《四步融冰调解法》。
本期主笔:朱明霞
朱明霞,商丘中院审监庭四级法官助理。在协助办理再审“骨头案”时,多次勇挑重担,创新工作方法促成调解,既实质化解矛盾,又消除信访根源,彰显我院良好形象。本期,请看朱明霞的调解心得。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某晚,詹某与张某等八名青少年共同约在张某父母所开小吃店聚会饮酒,次日凌晨三时酒局结束后,詹某被扶至小吃店二楼休息,凌晨六时詹某从二楼窗户坠落致二级高位截瘫伤残。后詹某将张某等七人及小吃店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金、护理费等多项费用,形成纠纷。
原审以张某等人不存在强行劝、灌酒行为,并已尽合理照顾、救助义务,且不能证明意外发生与张某等人的同饮行为有因果关系为由,认定张某等人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驳回詹某的诉讼请求。詹某父母不服,多方申诉、激烈信访。该案至再审已历经法检两院三级六次程序,八个家庭之间的积怨和对抗愈益加深,詹某父母更在再审庭审中失声痛哭甚至下跪赌咒。考虑该案宜调不宜判,为实质化解矛盾,既为伤者詹某争取更多后续康复治疗款项,又兼顾法律标准和各方困难,在找准利益平衡点后,通过近百次线上线下耐心劝导、善意沟通,最终消除彼此隔阂,促成各方在真诚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办案笔记
因该案八名当事人均为青少年,多委托父母代理一起参加诉讼,人数众多、意见分歧大且彼此干扰,调解工作一度面临极大困难。为最终促成调解,朱明霞以尊重生命健康为原则,以道德感化和友情修复为切入点,灵活创新“四步走”调解法,逐步破除“坚冰”。第一步:打好“情感牌”。既以亲切善意的言语对各方的困难和委屈予以理解、安抚,又鼓励各方站在尊重生命健康、友情可贵的高度互谅互助。第二步:活用“预期效应”。精确厘定赔偿明细、各方过错及预期责任并附注计算和适法依据,为各方建立“裁判不利、调解双赢”预期,为调解铺路。第三步:统一“调解战线”。一是以法治精神高度动员律师突破代理身份加入“调解战线”;二是争取积极主动的当事人加入“调解战线”劝导他方。第四步:争取“逐个击破”。面对众多当事人彼此干扰的不利局面,一是立即组建阶梯式调解团队排除干扰,稳控既有调解成果;二是“背对背”分别签协议争取“逐个击破”。最终,在日复一日、时时在线的温情感化和理性释法中,各方真诚握手言和,詹某父母更眼含热泪送上锦旗。
笔记延伸
法律的目的不是制造纠纷,而是“定分止争”。我们应当以法律的理性条文为指引,在争议中寻找共识,在分歧中寻求和谐,通过调解,让理性与温情同行。对于调解,我谨以以下几点心得分享给大家。
一、客观中立,耐心引导。调解案件时,既要秉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情怀,也要保持法律的理性,避免先入为主地代入“原告必有理、被告必有错”的认知和情绪,一定要站在各方角度以温和、中立的立场耐心倾听各方诉求,通过耐心沟通、善意劝导,打消各方对法院的抵触和质疑,在建立对法律、法院的信任的基础上,重塑依法解决纠纷的信心,进而鼓励引导各方接受调解化解纠纷的思路。
二、明晰标准,建立预期。调解前,要全面细致梳理案情,精准掌握案件事实及原审裁判情况,以专业的法律分析、客观中立的立场向当事人摆明当前案件事实和现有证据的利弊,并结合权威案例向各方当事人分析判决的不利预期及调解的双赢效果,一方面让当事人无可辩驳地相信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才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唯一途径,另一方面也以裁判的不利预期为当事人设定调解的底线和预期目标。各方心理预期越低,越容易达成调解。
三、纵横多元,形成合力。争取纵向、横向多元调解力量。所谓纵向调解力量,比如我庭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调解时,倡导采用“法官助理+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多层阶梯式调解方法,一方面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对其案件及权益的重视,另一方面也通过不同层级的沟通让当事人更全面客观地认清调解双赢的形势。所谓横向调解力量,是指考虑当事人与其律师及同一立场当事人彼此更加信任,因此可争取其律师和同一立场积极调解的当事人与法院形成调解合力,共同做调解工作,促使其转变调解态度。
四、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在初步调解后,找出阻碍调解的症结并“对症下药”。比如我庭在办理杨某诉某旅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通过大量调解工作已逐步消除双方的十几年积怨,促使达成调解共识。但某旅游公司主管部门不同意审批资金和该公司当前无力一次性支付调解款项仍是阻碍调解的两大淤堵症结。为“对症下药”,一方面主动上门到该主管部门讲明利弊,争取同意审批;另一方面灵活利用该公司节假日创收节点确定每笔调解款的付款时间,最终达成调解,实现“药到病除”。
五、情理融合、法德并举。很多案件,当事人最后讼争的不再是金钱,而是一份情感、面子和公理,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尽管秋菊最终争取到了法院的依法判决,但这份判决又并非秋菊所想所愿。因此,我们在办理案件时,既要以法治为原则,又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充分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尺巷工作法”的先进经验促成调解,既以法律底线守护公平,又情理融合、法德并举弥合情感裂痕,真正实现化干戈为玉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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