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王某受雇于冯某,在睢县某工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不幸被混凝土搅拌机灰锅绞伤左腕。事发后,王某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治疗,随后又转至商丘某医院。经诊断,王某左腕部存在外伤,并伴有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同时还有左腕部皮肤撕脱伤。经过6天的手术治疗,冯某承担了一万余元的全部医疗费用。待王某治疗结束,双方却因误工、护理等赔偿费用问题产生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此后,在法院组织下,王某完成了误工、护理、营养期限的司法鉴定,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睢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相龙受理此案。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迅速启动调解程序。县司法局、府院联动办与法院组成联合调解小组,深入了解案件全貌,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责任。面对双方僵持的局面,调解人员采用面对面沟通与背对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反复协调双方利益诉求。经过多轮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冯某同意赔偿王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3.9 万元。
该案件的妥善处理,既快速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为后续类似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借鉴,充分体现了府院联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