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柘城县法院李原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吉某承包了一处施工项目,王某与吉某系雇佣关系,在施工劳务过程中王某受伤并住院。治疗结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随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王某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此次受伤导致他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也因此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为了第一时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然而,在涉及赔偿金额、赔偿项目等关键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避免当事人因冗长的诉讼程序耗费过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承办法官根据对案情的分析和研判,认真制定调解方案。在开庭前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对双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进行逐项分析,使双方当事人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有了清晰的认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作出适当让步,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项,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