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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公正判决护权益 企业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5-06-25 16:34:20



    6月23日,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当事人河南某实业公司委托员工代表专程向睢阳区法院民二庭送来了一面锦旗。锦旗上绣着“公正司法暖人心”,简单的话语包含着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审判的诚挚感激。

    原来,案外人河南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购买河南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名下的一处房产,但该房产由于手续尚未齐全,致使始终未能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因该置业公司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睢阳区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该置业公司名下的房产。实业公司遂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解除对案涉房产的查封,并中止执行。

    该执行异议之诉涉及多方当事人,案件情况复杂。面对这起棘手的案件,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仔细分析研判案情,细致核对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李某与置业公司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李某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6月裁定查封置业公司名下房产,而实业公司早在2015年便和该置业公司就案涉房产签订购买合同,并按约交纳房款,装修后使用至今,产生并支付了相应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足以证明实业公司已合法占有并使用该房产。

    最终,睢阳区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认定案外人实业公司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裁定支持了实业公司的请求,有效维护了实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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