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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请查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

  发布时间:2025-07-14 08:40:59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隐匿财产、抗拒执行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且随着时代进步,隐匿财产的手段愈发隐蔽、刁钻,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对此,永城市法院学习先进法院创新举措,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的适用进行了积极探索,已初见成效。

什么是《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是一种告知性文书,具有强烈的司法属性,体现人民法院的意志和要求,具有一定的警告和威慑作用,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预告书充分彰显了善意文明的执行工作理念,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惩教结合,体现了司法刚性和司法温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恶意转移名下财产;拒绝报告财产、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借用他人微信号、支付宝号进行日常消费或开展经营活动;拒不腾退房屋及其他拒执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及被执行人的主观态度,有选择地向被执行人发出罚款、拘留决定书、涉嫌拒执预告书,释明履行要求、履行期限、逾期履行法律后果,实现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精准打击。

相关案例:


练某某与某物流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练某某与某物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永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某物流公司赔偿练某某因练某死亡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350978.6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因某物流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练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4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为由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该案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该案于2025年3月11日恢复执行。

因被执行人系物流运输公司,名下挂靠大量车辆且多数车辆都有抵押,承办法官经过多次查询、问话,精准识别并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2辆汽车,但仍旧不能覆盖全部债务,遂以被执行人投保的保险公司为线索,查找被执行人缴纳保险费用的银行账号。查询过程中,某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表示,其依据与被执行人签订的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已经将案涉赔偿款于2024年4月8日转至被执行人账户。承办法官逐一向被执行人开户账户所在银行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调取了各账户自事故发生后的银行流水。经核实,被执行人在案件诉讼期间将大量款项转移给祝某、豆某某、郭某某且无法说明合理理由;并将案涉赔偿款16万元予以转移、隐匿。2025年6月4日,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涉嫌拒执预告书,明确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及面临的刑事后果。最终,在强大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于6月10日向法院缴纳16万元,于6月18日向法院缴纳13.5165万元,练某某向法院出具执行完毕结案申请书,至此,该起涉民生案件执行完毕。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本解释所称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第三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四)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第六条 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指诉讼开始后,一般是指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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