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官风采 -> 法官风采

新“枫”景 丨虞城法院站集法庭:挖机拆房误撞邻墙 倾心调解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5-07-24 08:19:08


    “你收下这3千块钱,这个案件就结束了,双方不再有其他纠葛,你好好做你的生意,他安心干活挣钱,别在这件事上耗费精力了。”7月22日,虞城法院站集法庭调解室内,在庭长蔡威的主持调解下,田某将3千元赔偿给姜某,为这起长达一年多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句号,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2024年7月19日,田某驾驶挖掘机在紧邻姜某房屋的西侧拆扒房屋时,不慎碰撞到姜某房屋的东墙,造成墙体局部受损。姜某要求田某赔偿,但因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姜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田某赔偿房屋修复费用2.8万元。

    蔡威接手案件后,为了解案情,查明真相,决定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询问原被告双方的意见。

    姜某说:“挖掘机当时撞得很厉害,我们全家人都能感受到整个屋子在晃动,不仅撞凹进去好几块砖,而且东墙角处还撞出了裂缝。墙体松动有坍塌的可能,很危险,这间房屋必须拆了重建,至少得花两万八。”

    田某说:“我只撞凹了你的几块砖,最多赔你几百块钱。那条裂缝原来就有,与我没有一点关系,让我赔两万八,不可能。”

    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异常尖锐。由于现场不能判断裂缝形成的真正原因,案件陷入了僵局,只能暂时搁浅。

    面对这样的棘手状况,蔡威积极协调,经原被告双方同意,委托法院技术室邀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次鉴定主要聚焦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裂缝的形成与挖机的碰撞有没有关系,二是修复房屋需要的具体费用。

    技术室主任陈翠玲带领着干警,陪同鉴定人员来到现场。经评估,鉴定费总共需要3万元。

    得知情况后,陈翠玲向姜某劝说道:“如果能打赢官司,也只能得到2.8万元的赔偿。如今鉴定费比赔偿款还高,实在不划算。不如不鉴定,让田某赔你一些钱,才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姜某根本听不进去法官的劝说,只想着争输赢、辩是非,查明房屋损坏的成因和修复需要的费用,执意鉴定,最后拿出3万元缴纳了鉴定费。

    可经过专业鉴定后发现,房屋裂缝其实是先前形成的,与挖掘机的碰撞无关,而且这一阶段的鉴定费用为3千元。

    考虑到老百姓挣钱不容易,在得知相关情况后,蔡威和陈翠玲主动与鉴定机构沟通、协调,最终鉴定机构提出,针对这一阶段的鉴定,只扣除3千元的费用,如果不再继续下一阶段的鉴定,鉴定机构便会把剩余的 2.7 万元如数退回给姜某。

    蔡威将鉴定结果送给姜某后,姜某的态度一下子软了下来。蔡威对姜某说:“你做小生意挣钱也不容易,与其把钱都花到鉴定上,不如就此停止。这3千元的鉴定费,我做做工作,尽量让田某赔偿给你。这样才能及时止损,对双方都有利。”

    在蔡威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田某同意赔偿姜某房屋修理费3千元,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至此,这起矛盾尖锐、长达一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成功调解。

    在蔡威的督促下,鉴定公司目前已经将2.7万元鉴定费退给姜某。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