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中院执一庭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细致排查、抽丝剥茧,通过查询关联案件找到突破口,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某科技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置业公司十日内向某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等费用48万余元。因某置业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某科技公司申请,商丘中院依法立案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然而,被执行人声称,其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产已全部出售,企业也全部撤出了当地,无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开展了线上线下一系列的调查。
先通过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下到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不动产登记的信息。
查询陷入“无财产”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一方面继续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找,一方面通过“一张网”平台关联案件寻找突破口。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最终在“一张网”平台上发现,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与案外人李某在宁陵县法院有一件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案外人李某原来购买被执行人开发的一套房产,因李某无法按期向银行还款,宁陵县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购买的房产返还给被执行人。
掌握这一信息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到宁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上述房产进行了查封。
2025年4月,商丘中院对外进行了委托评估,2025年6月开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经过一拍、二拍,最终房产竞拍成功并交付。拍卖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