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现已生效,希望各方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以后继续合作、共赢!”8月12日,商丘中院第九审判庭,经过环资庭3位法官历时2个多月的调解,7家公司当事人最终当庭签署调解协议。这起涉及3件诉讼、标的额总计超7亿元的合同纠纷,就此圆满画上句号。
据悉,该案系某科技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融资租赁费、代理费等费用,被某贸易公司、某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同时被告的还有某科技公司的担保人——福建A、B、C、D四家科技公司,进而引发3个关联诉讼,二原告要求五被告支付欠付的货款、融资租赁费、代理费和违约金共计7亿余元。
该三案立案后,分别由环资庭文志林、宋冲和宋德卿法官承办,鉴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3位法官便组成合议庭,对该3起涉及金额超7亿元的案件依法审理。
为防止担保人转移财产,依据原告的申请,合议庭于立案当天即作出查封担保人资产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立案后的第二天,即通过执行系统依法送达查封手续,顺利查封了被告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为后续案件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经审查,合议庭了解到,五被告对于欠付货款及融资租赁费一事基本认可,且被告公司均在正常生产。
本案涉及金额巨大,一旦处理不当,五被告极有可能背负巨额债务,进而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甚至会让五被告陷入经营困境,濒临破产边缘。考虑到这种情况,合议庭在审理案件之初,便专门开会研讨。
会上,宋冲法官提出:“结案了事不是目的,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才有意义。”
“我们可以让被告分批偿还债务,这样也许更能促成调解。”“我同意,我们要努力做工作,争取调解结案。”文志林、宋德卿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最终,合议庭决定采取“在保障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分批偿还债务”的方式展开调解。
因该三案为关联案件,原、被告共涉及7家公司,在庭长刘一宇统一指挥下,由3名合议庭成员分别负责不同公司,各个“击破”。大家各司其职,分头开展调解工作,定期汇总进展情况,一同研判下一步调解方向和具体方案。
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抱着这样的态度,合议庭与各公司代理人、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反复协商,就金额、支付方式及付款期限等事项,耐心做各方工作。
协商过程中,各方先后多次提出不同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合议庭对起草的调解协议,前前后后进行了多达15次的修改、完善。最后的调解方案,得到各方基本认可。
合议庭趁热打铁,定于8月12日开庭。开庭当天,7家公司均来到现场,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在五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下,采取分批次每月支付4600万元债务的方式向原告履行义务。
紧接着,原、被告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
“法官换位思考,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为我们多方化解纠纷,实在是帮了企业的大忙!要不然,我们公司可能就倒闭啦!”对法院的调解结果,各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