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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董店法庭:三步调解破僵局,快速化解“拉锯战”

  发布时间:2025-08-26 15:50:44


   2024年,睢县某建筑公司为梁某翻建房屋,双方签订了《建房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包工包料承建,建房前,梁某先支付了一半建房款。

   后来,施工队按照合同开始建房。但当施工队准备建房子的第二层时,梁某认为该公司的建筑不符合预期,叫停施工,转而聘请其他公司的施工队接手后续工程。

   “我们的工人干了两个多月,梁某还不支付下余建房款,这是单方面违约!”该公司负责人多次上门催款,梁某却坚持“工程没完工,质量有问题”,双方从协商到争吵,矛盾愈演愈烈。该公司将梁某诉至睢县法院,要求梁某按合同支付下余建房款和违约金。


第一步

“情绪降温法”剥离火气找焦点

   案件受理后,董店法庭承办法官赵长永联系双方,梁某情绪激动,提起原告就气不打一处来。赵长永劝梁某别生气,自己马上去他家勘察。于是,8月7日,赵长永便带领建筑公司负责人,一起到梁某家勘察现场。

   现场,赵长永指着房屋第二层墙面说:“这里的施工确实存在一些瑕疵,其实梁某你可以先和施工队沟通修改,突然违约换队确实容易造成损失。”

   随后,赵长永让建筑公司拿出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等凭证,一边核对一边轻声引导梁某:“你看,这些单据都很规范,说明施工是用心的。对于施工队的建筑风格和质量问题,咱们耐心听建筑公司的说法。”一番话让梁某方紧绷的情绪逐渐松弛,开始反思施工中的沟通问题。


第二步

“利益锚定法”算清三本明白账

   情绪平复后,赵长永组织双方到董店法庭调解室,拿出早已准备好的 “三本账”:

   成本账:该建筑公司一层出现的质量问题,梁某修复需要约2万元;

   违约账:合同明确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梁某中途换队已构成违约,需赔偿建筑公司1万元;

   鉴定账:如果该建筑公司主张鉴定梁某房屋一层的质量问题,那么鉴定不仅耗时长,鉴定费也要数千元。

   法官把账本推到双方面前:“如果按照建筑公司主张的建房余款和违约金,你们对方肯定难接受;一分不给,既不合法也不合情。”

清晰的账目让双方对金额争议有了理性认知,建筑公司主动提出可适当让步,梁某也承认“确实该给一部分”。


第三步

“体谅让步法”搭建缓冲找平衡

   找准利益平衡点后,赵长永趁热打铁提出“互相体谅调解方案”,经过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双方当场敲定由梁某一次性支付1.8万元给建筑公司,当场转账兑现。这场原被告争吵不休的“拉锯战”终于画上句点。

   拿到建房余款后,建筑公司负责人说:“感谢法官的快速调解,帮我们双方找到都能接受的方案,既保住了成本,节省了时间,也没伤和气,没让矛盾激化。”

   梁某也向赵长永表示感谢,表示今后要学会遵法懂法,遇事不冲动,有问题多利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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