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2月4日下午,永城市陈集镇代井村村民罗运亮来到永城市人民法院高庄法庭,从法官手中接过6万元赔偿款,激动的连连说:“我太感谢你们了,让我能在春节前拿到赔偿款,你们不亏是人民的好法官,谢谢! 谢谢!……”
原告罗运亮系某农村建筑队里的一名工人。2006年8月17日,罗运亮在四被告承包的工地施工时,不慎从三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下致伤。经诊断,罗运亮第一椎体爆裂性骨折。所花医疗费4万元已由被告支付。2009年4月28日,罗运亮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罗运亮将四名被告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接办案件后,考虑到已临近春节,该案又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如果按照正常审判程序,案件的审结将会延长至春节之后,且能否执行到位尚不明确。便多次动员原、被告双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案的纷争。刚开始,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四被告互相推托,谁也不愿意支付赔偿金,但经过法官多次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耐心细致地释明法律,并且罗运亮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四被告自愿当场一次性赔偿罗运亮各项损失6万元。
图为罗运亮从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