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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丨示范区法庭刘晓静:公正裁判解纠纷 锦旗致谢显民心

  发布时间:2025-10-31 17:14:06



    “刘法官,感谢您厘清事实、分清责任,让这个案件终于了结。”10月31日,上诉人高某来到商丘中院,郑重地将写有“厘清事实明是非 公正判决服人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刘晓静的手里,以表达对法官公正裁判、为民解忧的深深谢意。

    据悉,高某与刘某、王某合伙做项目,进行两次对账结算后签订了结算协议,约定刘某、王某支付给高某相应的款项,后因合伙款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高某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高某不服,上诉至本院。

    高某诉求金额60余万元,标的大,所涉对账单较为复杂,涉及工程款、垫付款等多个款项多个账单,双方当事人对款项支付各执一词。

    为高效厘清案件事实,精准把握裁判方向,刘晓静仔细审阅全部卷宗材料,逐一梳理多份对账单据,迅速锁定矛盾核心,指出查清事实的关键在于各合伙人签订的结算协议上。刘某、王某认为结算协议存在账目未厘清的情形,拒绝认可协议约定的付款金额;而高某则坚持认为,结算协议是各方经过两次详细对账后自愿签订的,系真实意思表示,应作为款项支付的依据。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刘晓静明确指出,结算协议是各合伙人经过对账后签字认可的、真实意思的表达,在没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下,结算协议应作为各合伙人对合伙款项的认可。结算协议已经载明刘某、王某应支付给高某的款项金额,且二人也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推翻,故二审判决支持了高某关于刘某、王某支付合伙款项本金的上诉请求,结算协议关于利息的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上限,故对利息部分酌定进行了判决。

    高某收到判决后,特地制作一面锦旗送给刘晓静法官,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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