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天晴,秋风送爽,皎洁的月光笼罩着静谧的河南省民权县道北的村庄,老胡农家小院内的灯光显得格外明亮。
灯光下,老胡和邻居赵某聊着收成和年景,无意间,两人把话题引到两家曾经的纠葛……
事情要从今年3月说起。赵某在翻建房屋时,老胡以赵某后墙侵占了自家宅基地2公分为由,不仅阻挠施工,还硬生生把赵某堆放在自家出路旁的砖、水泥等建筑材料推到池塘里,并声称:“赵某堆放的建材妨碍家人出行。”
纠纷发生后,尽管当地村委会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说各理。眼看建材受损、施工停滞,无奈之下,赵某将老胡告上法院。老胡也不甘示弱,一纸诉状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判决赵某“侵权”。
民权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程庄人民法庭庭长李振江接手了这两起案件,随即他将赵某、老胡请到程庄法庭,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诉求。
为摸清实情,李振江带着法官助理孙齐齐和双方当事人直奔现场,一边细致勘查宅基地边界,一边向当事人核实情况。鉴于双方都不让步,第二天,李振江再次把赵某、老胡请到法庭。
“翻修盖房是一件大事,堆放建材事先得和老胡打声招呼,而你将建材堆放在路边,影响了人家出行,自然有错在先。”李振江先和赵某讲明情理。
转头李振江又前往隔壁的调解室,对老胡说:“你是长辈,和赵某又是前后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阻碍人家建房不说,还把建材推到池塘里,有悖法律,也有失理性。”
为把“如我在诉”意识落在实处、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李振江召集全庭干警,围绕案情开了个“诸葛亮会”,既认真梳理双方诉求,查找根源,又制定了以调解为主、村干部配合和镇司法所、民政所等部门灵活参与助力的调解方案。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李振江带领调解小组“面对面”“背靠背”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讲解“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共同努力做矛盾化解工作。
经过多轮调解,赵某、老胡看到法庭干警们如此上心,渐渐地,双方情绪缓和下来,也认识到了遇事不理智、不冷静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看时机成熟,5天后的晚上,在老胡农家小院的灯光下,李振江和大家一起见证当事人达成调解,赵某、老胡握手言和,并当场申请撤诉。
复工后,李振江又专门来到赵某家询问老胡赔偿的情况,并找到老胡做疏导、引导工作,帮助他解开心结,为赵某建房提供方便。老胡协助赵某建房后,赵某深受感动,二人和好如初。
“像这样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只要咱法官肯费力、肯费心,一般都能做到案结事了,修复亲情、友情。”有着近30年在基层农村办案经验的李振江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是要把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近年来,程庄法庭坚持公正效率一体化、解纷路径多元化、审判管理精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综合服务常态化,案件调解率、撤诉率稳定在60%以上,服判息诉率稳定在96%以上,连续三年实现案件零发回、零改判,案件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全部优于考核区间。通过多元解纷路径,程庄法庭成功化解土地、婚姻等纠纷260余件,使辖区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为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排头兵”作用,程庄法庭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三年来,举办普法宣传活动86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30余次,形成了“法庭﹢”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助力辖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前端治理、源头化解,让群众诉求有处说、矛盾有人调,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民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超说,司法不仅要公平,更要有温度,才能让群众在“看得见的公正”中心服口服。
在老胡农家小院的灯光下,老胡和赵某越聊越多,俩人对未来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