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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梁园区法院:“一揽子”调解方案化解企业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01 16:53:04



    “十分感谢梁园区法院的多次调解,我们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11月25日上午,商丘市某企业工作人员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秉公司法 恪尽职守为企护航”的锦旗,送到梁园区法院承办法官手中。这起因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梁园区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案件涉及商丘市某重点建设项目。原告赵某、方某与某企业就198万余元工程尾款僵持不下,某企业反诉原告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无法验收,索赔107万余元工程损失。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赵某尚欠某企业本息合计226万余元。工程款、质量债、个人贷三重矛盾相互锁定,使案件陷入“判决易、事了难”的困境。

    面对这一僵局,承办法官敏锐判断,简单的判决无法实现“案结事了”。遂改变工作思路,从实质性化解矛盾、解纷止争的角度出发,确定调解方案。

    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意见,厘清双方核心诉求。一方面向施工方析明:从现有证据材料来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若在鉴定环节持续僵持,不仅周期长、成本高,且极易面临鉴定结果导致赔付数额巨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向企业方释明:工程现已实际投入使用,一味拒付尾款不仅于法无据,也会导致赵某的债务执行周期拉长,利息累积徒增企业的回收成本。

    承办法官组织多轮“面对面”协商沟通后,将各方纷争置于同一框架下通盘考量,引导双方从“争输赢”转向“谋共赢”,经过精准核算与多轮协商,最终调解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一次性解决了困扰双方的法律与经济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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