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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0-02-08 12:27:20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工作,根据春节期间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利于案件执行的特点,从2月5日起,睢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2月5日当日,该院即组织执行局、行政庭、法警队等部门40名干警在副院长付振平、纪检组长吴捍卫带领下到睢县城郊乡,在当地乡政府的配合下,依法对睢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李东辉等四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进行强制执行,当场对刚刚外出务工回来的被执行人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执行现金2万余元及部分财产,使4起案件得以执结。

        为确保本次专项执行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睢县法院制订了周密的活动方案,并采取七项措施:一是争取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成立了由睢县政府副县长武英任组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并在法院行政庭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成立执行现场警戒组,由法警队队长徐波负责,在案件执行现场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三是成立由法警队政委余伟方负责的强制措施实施组,负责对执行过程中妨害公务、暴力抗拒执行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四是成立由行政庭负责人杨艳华任组长的执行现场搜查组,根据搜查令对执行现场进行搜查,并对依法扣押的财产、物品进行登记;五是成立由执行局负责人刘公民负责的押解组,负责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人员进行押解;六是成立由研究室主任梁锦学负责得宣传报道组,并邀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对现场执行过程跟踪报道,实行阳光执行;七是成立由被执行人所在乡镇负责人负责的扣押物品保管组,负责对依法扣押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

        由于活动组织周密,执行规范,宣传到位,专项执行活动进展顺利。慑于法院强大依法执行压力,许多长期躲避的“老赖”纷纷到法院自觉履行了义务,截止2月7日下午6时,已执结该类案件11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初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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