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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法院与综治中心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五)

发布时间:2026-01-08 10:12:40


    商丘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多元解纷大格局,内挖潜力,外拓资源,积极融入基层治理,配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截至2025年6月底,9家基层法院已全部入驻综治中心,参与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展现各县市区综治中心及商丘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共治的实践成果,以鲜活实例指引基层解纷工作,为群众提供可借鉴的解纷路径,商丘中院汇编了劳务合同、物业服务、相邻关系、交通事故等十个常见多发纠纷调解案例。

    案例五
    张某与刘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石桥镇某村民张某与刘某是前后院邻居,两家宅基地相邻多年。2025年5月,张某翻建房屋时,刘某认为张某的地基越过了两家约定的边界,占用了自家宅基地约20厘米,多次阻拦张某施工,张某则拿出老宅基地使用证称自己是按证载范围施工,并未越界。双方争执不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排除妨碍。
    【解纷过程】
    宁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张某的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是典型的邻里之间宅基地纠纷,法院直接判决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向宁陵县综治中心法院派驻工作人员推送了案件信息,联合综治中心共同化解。综治中心迅速组建由法院派驻综治中心退休老法官、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组成的调解小组参与调解。调解小组首先到现场实地勘测,对照双方宅基地确权档案和老证书测量边界,最终确认张某的地基确实超出证载范围10公分。随后,调解员向张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说明了越界施工的法律责任;村干部则从“邻里和睦”角度,讲述两家多年互帮互助的往事,劝导双方各退一步,经过耐心沟通,张某同意按实测边界调整地基,退还占用的10公分土地,刘某也表示不再阻拦施工,还愿意帮忙协调施工期间的通行问题。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该案通过“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模式,一方面,依托综治中心整合多方资源,实地勘测厘清事实,为调解提供坚实依据;另一方面,法官释法明理与乡土情理疏导相结合,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邻里情谊。这种“法理+乡情”的调解方式,不仅高效解决了纠纷,还修复了邻里关系,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为基层处理类似宅基地纠纷提供了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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