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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辑·商法护航 | 以司法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6-02-03 16:41:54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司法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屏障。2025年,商丘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通过深化部门联动、强化生态修复、加大宣传力度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一、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犯罪

    持续加强大运河廊道(商丘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罚和震慑功能,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行为“零容忍”,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2025年,商丘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88起,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7起。针对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直接危害群众健康、破坏土壤和水质等恶性环资案件,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审结的王某杰污染环境案,鉴于被告人投排污染物含量超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以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的方式预防再犯,实现特殊预防。

    二、推动多元共治,持续系统治理

    基于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特点,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推动构建司法执法相融合的共治体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商丘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活动方案》《商丘市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司法与执法在监督帮扶、案件查办、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防范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风险。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

    永城市法院、睢县法院与当地文旅局、林业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成立“护绿小分队”,为3棵古树名木出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扩大司法保护范围,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三、深化法治宣传,强化司法修复

    积极探索多样生态司法修复模式,将法治宣传贯穿审判全过程。2025年,常态化组织开展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法治现场宣传活动2次,设立商丘古城司法保护基地1处,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辐射范围。

    始终坚持“惩治+修复”治理模式,因非法收购、销售“云雀”“乌鸫”等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谢某军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责令其承担修复生态多样性赔偿金33400元,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双赢。

    创新宣传模式,参与法治宣传片《年轮下的救赎》拍摄,被《法治商丘》《豫法阳光》等微信公众号转发,发布后引发广泛讨论,有效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四、打造示范引领,突出教育功能

    筛选有特点的危害环境资源的案件,通过公开庭审、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社会清晰传递“污染环境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对典型案件裁判文书精细化撰写,强化文书说理,清晰阐述价值导向。全年发布环境资源案例6篇,涵盖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多个关键领域,旨在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睢阳区法院审理并编报的某检察院诉某镇人民政府未全面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入选“2025年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梁园区法院一审、中院二审并编报的《梁园区人民检察院诉梁园区城市管理局不履行市政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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