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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丨久违的亲情回来了

  发布时间:2026-02-28 08:41:59



    “爸爸,你为什么不来看我,还把我的小狗抱走……”

    “宝贝,爸爸知道错了,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疼你们……”

    2月25日,商丘中院一起案件调解现场,当听到被告高某和小女儿的这番对话,承办法官文志林心里的石头才算落地。

    这起纠缠着家庭房产纠纷、大女儿生活费争议和小女儿探视权隔阂的家事案件,在这一刻得到了真正的化解。

    一纸诉状,割裂血脉亲情

    2023年,高某与妻子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两个女儿。后房产被出售,2024年10月,其二人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80余万元房款由四人平分,同时高某需按月承担大女儿的生活费、学费等各项费用。协议还特别约定,若父亲未按时支付费用,大女儿有权要求父亲退回其分得的13万余元售房款。

    然而,生活的琐碎与隔阂打破了这份纸面上的约定。

    因高某未能按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刚成年的大女儿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依据协议退还售房款13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部分支持了大女儿的诉求,判决父亲退还实际收到的6.8万余元房款。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商丘中院。

    一纸判决,换不回父女情

    二审案件分到了文志林法官手中。仔细阅卷后,他意识到,这起案件虽然表面上是一起合同纠纷,法律关系相对清晰,但背后还牵涉父女之间积压已久的怨气以及父亲对小女儿的探视权。

    如何让对孩子的爱不因父母离婚而缺席,使亲情得以延续,是文志林更多考虑的问题。

    “这个案子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一判了之很容易,但判决之后父女俩还如何再见面?“

    “会不会因为这个官司,母亲不允许父亲探望小女儿?”

    “后续因探视权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会不会引发新的诉讼?”

    带着这份牵挂,文志林并没有着急下判决。

    因大女儿和其母亲未参加开庭,电话也一直是孩子母亲接听,大都是埋怨高某不疼爱女儿。

    在电话调解的基础上,为彻底化解纠纷,文志林通知大女儿和其母亲以及高某本人到庭。

    一句话破防,“爸爸一定好好疼你们”

    开庭当天,高某在审判庭看到才上小学的小女儿也来了,掩饰不住激动和高兴,情不自禁上前拉住小女儿的手想嘘寒问暖,但因长时间不见父亲,小女儿一下挣脱了,躲在母亲身后。

    看到这一情景,文志林和孩子的母亲进行了深入沟通。

    “小女儿最近怎么样,高某去看望过小女儿吗?”

    “说实话,孩子心里有气,觉得她爸爸不关心她,这么久都不来看她一次。”孩子母亲也说出了心里话。

    文志林也找到了问题症结,随后单独与高某进行了长谈。

    面对法官的询问,高某也吐露了心声:“我不是不想管孩子,觉得之前给孩子花那么多钱,现在一次不给就起诉,心里来气。最近打官司,也因此没有去看望小女儿,但心里一直惦记着她。”

    “老高,你是父亲,孩子要的不仅仅是钱,更是你的关心。你惦记她对她好,得让她感受到。”文志林语重心长地说,“案子能判,但判不出父女情。今天把话说开,比几万块钱重要得多。”

    一场调解,久违的亲情回来了

    高某沉默许久,重重点了点头,并对大女儿说,“放心吧闺女,合同约定的生活费爸爸分期给你,以后爸爸多去看你和妹妹,你妹妹的小狗也给她抱回去。”

    有了双方的当面沟通和情感传递,高某两个女儿听后也红了眼眶,大女儿说:“知道了。”虽然话不多,但语气明显缓和多了,高某随即抱起多日未见的小女儿,小女儿也不再抗拒。

    眼见父女关系“破冰”,文志林同时向孩子的母亲叮嘱,以后要配合高某探视小女儿,让孩子同时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要因为父母的离婚让对孩子的爱缺失。

    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高某当庭支付大女儿第一笔款项30000元,剩余20000元一年内分两次付清。

    父亲承认了此前在费用支付和情感关心上的疏忽和不足,女儿也体谅了父亲的难处,父女关系得以缓和,不再纠结于法律上的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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