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人民当家做主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基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为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2008年以来,商丘两级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牢牢把握“马锡五审判方式”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理论精髓,把巡回审判作为关注民生、方便群众的便民工程,转变作风、司法为民的利民工程,调动各方、多元调解的民心工程和宣传法制、普及法律的普法工程,广大法官脱下法袍,深入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用善良、同情之心向百姓传递法律的温暖,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了以巡回审判促公正、促稳定、促和谐的社会效果,走出了一条公正司法、民生司法、和谐司法的司法为民之路。
社会和谐呼唤着人民法院工作的不断发展,民生司法期待着人民审判事业的日臻完善。社会的发展,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最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科技的进步,使人民法院的审判方式发生了质的变迁,甚至隔着千山万水也可以进行网络远程审判,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人民满意,是商丘法官们永远的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