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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 丨民权法院绿洲法庭:“小”案件“大”调解 当庭履行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6-03-16 16:24:48



    近日,民权县法院绿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张涛和人民调解员卢盼盼、靳梦雪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被告当场履行赔付义务,原告专程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经查,被告驾驶大货车与原告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发生剐蹭,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沟通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3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张涛第一时间阅卷研判,发现该案涉案标的额虽小,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失额度争议较大,如调解无果按常规程序推进,应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车辆损失,但鉴定费用可能远超诉讼标的额,不仅会拉长案件审理周期,更会导致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为此,张涛当即确定“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核心办案思路。

    调解过程中,张涛和卢盼盼、靳梦雪采取“背对背” 分头疏导与 “面对面” 集中沟通相结合的方式,精准破解双方心结。针对原告因被告拒不沟通产生的不满情绪,耐心倾听诉求,逐一核对维修票据、固定实际损失,同步释明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维权,并运用生活常识耐心引导、解释其受损车辆无需更换零件,赔付原则为弥补损失;针对被告的抵触心理,结合事故责任认定书,逐条释明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为双方算清“时间账”“经济账”,讲明鉴定、庭审等程序将产生的额外成本与精力消耗。

    经多轮不厌其烦地沟通协调,张涛和卢盼盼、靳梦雪以专业与真诚逐步消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赔偿款,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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