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春雨如丝,淅沥沥地下个不停。睢阳区法院正门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申请人安某撑着伞,早早等候在此,雨水顺着伞沿打湿衣裤,眼神里的期待和感激却愈发浓烈。
再三推辞不掉,该院执行干警张鹏、陈浩冒雨快步赶来,从安某的手中接过承载着满满谢意的鲜红锦旗。“执专业之长 明法律之公”,锦旗上的烫金大字在雨幕中格外醒目。
申请人安某与被执行人陶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睢阳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陶某支付劳务费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陶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未报告财产,逃避法院执行,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3月16日晚,根据“法院+公安”联动掌握的线索,执行干警连夜奔赴郑州火车站蹲守,于凌晨2时许成功控制陶某。最终,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迫于执行压力,陶某当场履行部分案款,余款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