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书记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永城法院“四举措”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
一、提高认识。书记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书记员都要独立或配合法官完成许多工作,但是,人们往往只注重审判法官的付出,忽视书记员的工作。针对这种现象,我院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让全院干警认识到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培训。我院注重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综合素质强的书记员队伍,建立健全书记员培训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大对书记员培训力度和政治思想教育。针对书记员工作的特点,我院不仅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注重文化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记录速度、质量、计算机操作水平、思想品德、保密意识、纪律观念、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培训,以保障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书记员的综合素质。
三、单独考核。根据书记员的工作特点,采取书记员考核与法官考核相分离的考核模式,对书记员进行单独考核。建立健全书记员考核评议制度,重点考核记录水平和质量,建立书记员业绩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书记员奖惩、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书记员积极履行职责、优质高效工作。
四、责任追究。各类审判卷宗多是永久性的或需要长期保存的历史档案,书记员记录、整理、装订卷宗的质量直接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因此,要求书记员对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态度。我院对书记员记录、整理、装订卷宗制定了严格规定,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与通报批评、扣分直至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