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张网”委托鉴定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商丘法院工作实际,拟对辖区内申请进入委托鉴定信息平台的机构和申请增加专业类别的信息平台内机构进行集中初核,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申请进入“一张网”委托鉴定信息平台的专业机构,住所地应为商丘辖区;
(二)申请进入信息平台的鉴定机构,按照自愿、属地原则,向河南省商丘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一)申请书;
(二)机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资质证明、资信等级证明;
(三)人员资质材料: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网站备案查询截图;
(四)专职人员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
(五)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六)收费承诺书;
(七)“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八)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存在材料信息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执业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取消资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的,不予进入信息平台。
二、审核标准
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标准,常用类别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一张网”鉴定机构审核材料汇编》执行,其他类别参照国家或省级标准。
(一)机构要求: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注册地在河南省商丘市,从事相关专业三年以上的企业。
(二)人员要求: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保险公估、机动车鉴定评估等类别机构专职鉴定人员8人以上,其它类别机构鉴定人员数量按国家或省级相关规定执行,且在本机构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退休人员数量原则不超过本机构人员的1/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有8名以上一级造价师,且至少同时具备土建、安装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2名人员。
(三)资信要求:接受河南省相关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关于从事司法鉴定的资信等级要求。
(四)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鉴定机构按其要求审核。
三、初核程序
(一)线下初核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2. 机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资质证明、资信等级证明;3. 人员资质材料: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网站备案查询截图;4. 专职人员社保证明材料;5.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6. 收费承诺书;7. “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8. 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机构印章)。
(二)申报时间
线下初核提交审核的材料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电子版提交至本院,逾期不再受理。请注意所有材料需以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整理,按要求顺序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
专业机构及人员应当在申报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资质,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进入委托鉴定信息平台。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370-2209632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