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基层法院推荐,中院党组研究,纪检部门、政治部审核,拟推荐城郊法庭庭长陈学勤同志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陈学勤,男,汉族,1974年3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陈学勤同志有任何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政治部或纪监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370-2209727;0370-2209860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