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中院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创新运用“审、执协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标的超亿元的纠纷案件。民三庭承办法官段智明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将本案与关联执行案件统筹化解,最终促成双方从“对簿公堂”走向“合作共赢”,不仅化解了巨额债务危机,还盘活了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闲置商业项目,为优化商丘营商环境诠释了生动注脚。
亿元纠纷陷僵局,商业项目遇困境
某置业公司诉请某建筑公司支付其案涉工程质量修复费用2000余万元,承办法官段智明在接到案件后,发现案涉工程位于市区较为繁华的核心商业地段,本应带动区域商业活力。
然而,双方因工程引发的纠纷不断升级,另案生效判决也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高达一亿余元,且尚未执行到位。
巨额债务犹如一把沉重枷锁,让涉案项目停滞不前,商业资源闲置,两家企业也因诉讼,牵扯了不少精力。
审执协同聚合力,“一揽子”化解破难题
面对复杂的案情,段智明敏锐意识到,简单下判或机械执行,不仅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可能引发资产贬值、企业双输的连锁反应。
为此,法院主动作为,段智明与另案执行法官苏刚强多次沟通,凝聚“审、执协同调解”合力,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段智明多次现场组织双方负责人厘清争议焦点,电话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针对项目现状和企业资金情况,灵活运用“背对背”“靶向”调解策略,以法以理、融情融理,逐步消融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以房抵债促共赢,盘活资产焕生机
最终,在法院多次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置业公司在本案中的主张,与其在另案生效判决项下所负有的金钱给付义务相互抵消;对于剩余金钱给付义务,某置业公司以其所有的部分涉案项目门面房予以抵消。某置业公司向法院撤回本案起诉。
更为可喜的是,为解决某置业公司经营资金困难,双方进一步达成“共同经营涉案商业房屋”的合意。
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从“对手”变成了“伙伴”。
司法赋能优环境,服务大局显担当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商丘中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法院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拍卖等“杀鸡取卵”式措施,而是将司法服务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以司法力量盘活闲置资源,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使停滞的重点商业项目重获生机。
商丘法院将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深化“审、执协同”机制,以更加灵活、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商丘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