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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京九晚报】《“一苇”渡心续亲情》 《一线普法护客行》 《悉心疏导巧解土地流转纠纷》

发布时间:2026-10-13 15:07:37



“一苇”渡心续亲情

10月9日,睢县人民法院河集法庭依托“一苇”家事调解文化,温情司法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弥合了亲子隔阂,修复了破碎亲情。

王某与轩某早年协议离婚,约定两名子女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轩某每年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直到两个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以保障孩子的成长与学习生活。然而离婚后,轩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

今年9月,两个孩子一个升入高中、一个升入中学,学业开支、生活花销都在增加。多年来,王某独自承担两名子女的全部开销,经济压力逐渐增大。于是,王某联系轩某催要拖欠多年的抚养费,轩某却推脱不支付,王某便将轩某诉至睢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河集法庭庭长卢卫涛结合家事纠纷特殊性,秉持睢县人民法院“温情司法、修复亲情、守护家庭”的“一苇”家事调解工作理念开展调解工作。

9月30日下午,卢卫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卢卫涛劝说轩某:“王某一个女人独自拉扯两个孩子长大不容易,现在孩子们都处于升学的重要阶段。做父母的,无论和配偶是否离婚,都有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看到轩某被说动,卢卫涛进一步说:“以前咱们总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早日成才?目前孩子正是升学的重要阶段,绝不能耽误孩子一辈子的前程。”

听了卢卫涛的劝说,轩某顿感惭愧,主动向王某和两个孩子解释,这些年收入不高,请他们谅解,随即向法官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轩某当场支付给两子女抚养费4.5万元;两名子女后续直至年满18周岁的抚养费支付方案,王某和轩某另行协商。

调解结束,卢卫涛不忘劝解:“轩某,平时要多打电话、多探望孩子、多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两个孩子在学习上取得了好成绩,或者生活上遇到了什么困难,也要经常找爸爸倾诉,不要让亲情变得生疏。”

轩某说:“感谢法官,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尽到抚养两个孩子的义务。”

调解结束,夜幕降临,万家灯火,渐次点亮。在家事纠纷中持续擦亮“一苇”家事调解文化品牌,以柔性司法力量修复家庭关系、守护未成年人权益、化解家庭矛盾,是睢县人民法院守护万家灯火的司法温暖和不变初衷。

10月10日,宁陵县人民法院组织普法干警深入梨园种植片区,开展“扫黑除恶进梨园 法治护航助振兴”专项宣传活动,将法治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和梨农身边。


一线普法护客行

每逢假期,芒砀山汉梁王陵景区内游人如织,各地游客奔赴汉兴之地探寻千年汉韵。但文旅热度攀升的同时,消费纠纷、出行矛盾、文物保护与生态管护压力也同步加大。为筑牢旅游法治防线,护航辖区文旅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国庆假期期间,永城市人民法院芒山法庭下沉景区一线,开展国庆专场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群众旅途平安。

在景区核心客流集中区域,法庭干警设置普法咨询点,围绕游客出行高频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工作。结合本地真实旅游纠纷案例,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相关规定,重点讲解消费维权路径与证据留存技巧,引导游客在遇到标价虚高、强制推销、商品瑕疵等问题时,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切勿冲动处事。针对国庆期间自驾车流集中的特点,同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提醒驾驶人严守交规,杜绝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留意景区周边车流路况,安全文明出行。

围绕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主题,干警同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古遗址文脉与景区生态环境。结合芒砀山文物古迹不可再生的属性,重点宣讲《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明确刻画涂鸦、损毁遗迹遗存、乱扔垃圾、踩踏植被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游客心怀敬畏品读历史,坚持惜古护绿、文明游览,共同留住千年汉韵与绿水青山。

针对景区餐饮、住宿等经营主体,干警开展合规普法提示,划清法律红线。督促商户坚守诚信底线,做到明码标价,不得趁节假日随意涨价、单方违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排查设施隐患,防范游客人身、财产受损,同时自觉做好门前环境管护,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景区经营环境,擦亮芒砀山文旅名片。

此次普法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将涉旅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基层,是芒山法庭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探索“司法+文旅”源头治理模式的生动实践。“我们法庭将持续立足‘枫桥式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深耕文旅纠纷预防化解,常态化推进景区巡回普法、完善景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法治力量擦亮特色文旅名片,赋能文旅产业健康发展。”该法庭负责人崔丹丹表示。


悉心疏导巧解土地流转纠纷

10月12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秋季,柘城县岗王镇某村21户村民同豆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将近200亩耕地统一流转给豆某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5年,承包费用为每年每亩800元,约定中秋节前结清下年度承包款。

合同订立初期,双方均严格履行约定。今年秋季,豆某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按约支付下年度承包费用,涉案耕地面临大面积撂荒风险。

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法官始终站在双方立场换位思考,以情理消融对立,以法理明晰边界,耐心疏导、反复协调,一点点拉近双方心理距离,一步步凝聚和解共识。经过多轮释法明理,对立的双方终于消除隔阂,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豆某按600元一亩支付下年度的土地承包费,其余各年度仍然按照800元一亩支付租赁款。这起土地流转纠纷由此得以顺利化解,既保住了地里一季庄稼的收成,也修复了乡邻情谊。

近年来,柘城县人民法院立足农业大县实际,紧扣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持续创新办案机制、精准司法供给,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农纠纷,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护航乡村建设,为辖区乡村振兴筑牢司法保障防线。

在接到村民的致谢短信时,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翟咏华表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我们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让诉讼服务更贴民心,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与乡镇、村社携手,共同绘制一幅权属清晰、流转顺畅、经营高效、农民安心的农村土地经营新图景,为柘城县的乡村振兴事业贡献更加坚实的法院力量!”


来   源: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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