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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商丘中院1项管理模式获评“2026年法治企业建设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26-11-02 16:09:17


近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2026年法治企业建设创新成果”征文及短视频展播活动启动。活动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创新成果198项,经评审46项入选。其中,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的论文《以法治之手托举企业高质量发展——商丘法院创新“失信失能二元分类管理”模式的实践与启示》获评“法治保障创新成果”,并在法治网专题展播。

以法治之手托举企业高质量发展

——商丘法院创新“失信失能二元分类管理”模式的实践与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然而一个时期以来,法院涉企执行工作面临“惩戒泛化、纾困不足”的现实难题: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失信者”,与暂时无力履行的“失能者”被混同对待,“一刀切”的粗放惩戒既削弱了司法公信力,也误伤了市场主体的生存根基。

如何破解这一“两难困境”?商丘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创新推行被执行企业“失信失能二元分类管理”模式,将法治保障全面嵌入执行甄别、善意执行、梯度惩戒、信用修复全链条,实现从粗放惩戒向精准施治、从“一罚了之”向“救治重生”深层转变,打造了涉企执行提质增效的“商丘样本”。

铸牢政治引领“方向盘”

以党建统领执行理念变革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商丘法院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建党建与执行业务同频共振的一体化运行机制,推动执行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从“强制惩戒”向“权益保障与救治并重”转变,从“个案办理”向“服务大局”转变,从“坐堂办案”向“一线服务”转变。院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走进园区、对接部门,全面摸排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潜力与真实困境。执行法官不再是简单的“催收者”,而是成为企业困境的“诊断者”和发展出路的“参谋者”。这种角色重塑的背后,是司法对市场规律的深刻尊重,是执行权从“冷冰冰的强制”向“有温度的治理”的价值跃升。

锻造精准施策“双抓手”

以分类管理重构执行逻辑

商丘法院坚持以精准甄别为基础、以善意执行和梯度惩戒为手段、以信用修复为关键,做实“失信失能二元分类管理”,把法治保障作用发挥在营商环境建设最前沿。

1.善用张握之道,精准甄别,让“失信”与“失能”各归其位。打破“一刀切”执行模式,通过“案内梳理+府院联动”实现精准划分。一方面,开展专项梳理核查,结合“终本清仓”等执行行动,对涉企执行案件逐案排查,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区分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失信企业”,以及暂无履行能力但有经营发展潜力的“失能企业”,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更新。

另一方面,拓宽信息甄别渠道,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在某置业公司申请执行某鞋企案中,商丘法院主动与睢县政府深度沟通,发现企业自投产以来发放工资近4亿元、缴纳税款1亿余元,实际控制人还“以商招商”帮助引进多个重大项目,若简单机械执行,会造成辖区制鞋产业的生态破坏。法院遂借助府院联动渠道,精准核实企业经营情况,成功为企业纾困解难。

在执行某置业公司案中,商丘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了解到案涉项目系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遂确定“以政府收购为纽带、以优先受偿权为保障、以关联案件统筹”的和解思路,最终促成总标的约3亿元的26件关联案件全部和解并履行到位。

精准的“企业画像”,为差异化执行提供了坚实依据,让分类甄别不偏位、无遗漏。

2.张开保障之手,善意执行,让“失能企业”获得重生空间。秉持“善意文明、谦抑审慎”理念,对“失能企业”采取最小影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守护企业生产经营根基,推动企业从“被动偿债”走向“主动造血”。

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对暂时无力履行但有核心资产、专利技术或发展潜力的企业,依法给予纳失宽限期,为企业盘活资产、融资偿债预留缓冲空间。在某车业公司执行案中,一边是申请人的强制申请,另一边是48项专利证书。面对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商丘中院积极争取申请人同意,同意给予企业1个月纳失宽限期。最终,企业如期获得融资,足额偿还1600万元债务。该案被2025年河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重点推介。

落实限高单次解禁制度。针对企业参与招投标、承接项目、外出洽谈等经营刚需,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失能企业”办理限高单次解禁,打通企业发展“堵点”。在某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企业因经营所需,拟赴外地参加招投标,经审查,参与本次招投标有望拓展企业收益,提高债务清偿可能,遂决定解除限消1个月,最大限度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

深化“活封活扣”措施。对企业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经营性资产不搞“一封了之”,通过灵活管控实现资产“活起来”。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涉案项目建成后因市场环境变化、销售遇冷,导致被执行企业无法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商丘中院对查封房产采取“活封+监督”措施,支持其通过让利促销方式自行盘活资产;在启动司法拍卖时,又通过分批次处置、科学确定降价幅度等方式,避免集中抛售对房产价值和区域市场秩序的冲击,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资产贬损。

3.握紧履职之拳,梯度惩戒,让“失信企业”付出应有代价。对“失信企业”坚持精准打击,推动失信惩戒从“泛化震慑”向“精准规制”转变,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确保惩戒与违规情节相匹配。

健全失信分级分类标准,依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将失信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为梯度惩戒提供依据。

实施靶向梯度惩戒,除常规纳失、限高外,对严重失信企业在环保评级、税收优惠、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实施精准限制,直击经营痛点,倒逼主动履行。

构建联合惩戒体系,依托“信用商丘”平台将失信信息同步推送至各联动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发力。

4.掌撑回归之路,信用修复,让守信企业重返发展赛道。坚持“惩戒与修复并重、规范与发展并举”,建立“主动申请+严格审查+守信激励”信用修复机制。

“信用修复不是简单‘摘帽子’,而是要让诚信真正回归。钱还清了,还戴着失信的帽子,参加不了招投标,这怎么能行?”

对此,商丘法院一手抓修复流程规范,企业履约后依规主动申请,法院严格审查履行情况和信用承诺;一手抓守信激励落地,对符合条件的修复企业依法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及时从失信名单移除,并将信息同步推送至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和工商联等部门,以规范化机制畅通企业发展跑道,让“诚信”重新成为企业最闪亮的名片。

筑就营商环境“托举手”

以治理效能映照司法担当

如今,“失信失能二元分类管理”的治理效能已经形成层层映射。

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活封活扣”、失信宽限期、限高单次解禁等柔性措施广泛应用。今年以来,采取失信宽限期473次,为确有需求的企业解除单次限高126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数量连续3年下降,企业信用修复数量逐年增高。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为2000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帮助一批暂遇困难企业纾困解绑、重返市场、稳定就业。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涉企案件执行到位率、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居全省前列,经验做法被《民主与法制》周刊开篇深度报道,人民网、河南日报等多家媒体转载。

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规范理性”与“善意文明”在执行实践中实现动态平衡,前者体现执行权的“强制性”和“力度”,后者彰显执行权的“谦抑性”和“温度”,以优质司法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企业是引领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支柱。商丘法院的实践表明:执行不是简单的“要债”,而是对市场信用的精准校正;惩戒不是终极目的,让诚信者有出路、困境者能重生,才是司法服务大局的真谛。让每家企业、每位企业家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不仅是法院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职责所在,更是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司法担当。(作者:高蓝盾 赵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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