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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 | 睢县法院:法官工地现场调解化“薪”结

  发布时间:2026-11-05 15:41:58


“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拖欠的工钱!”10月29日,拿到全额拖欠工资的张某,紧紧握着睢县法院法官冯传庚的手再三致谢。

2025年春,张某跟随李某在工地务工,工程竣工结算后,李某共计应支付张某劳动工资19000元。后经张某多次催讨,李某陆续支付11200元,剩余7800元工资迟迟未付。双方多次私下协商均无果,今年10月,张某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冯传庚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联系被告李某,但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

根据办案经验,法官判断若按常规程序开庭审理,李某大概率缺席庭审,法院虽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后续当事人仍需申请强制执行。整个流程耗时较长,不仅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加重诉累,也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无法实现矛盾高效化解。

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次性实质化解劳资纠纷,减少当事人跑腿次数,冯传庚向原告核实被告行踪。得知李某目前在郑州某工地的线索后,决定主动上门、就地开展调解工作。

10月29日上午,冯传庚赶赴郑州涉案工地。抵达现场后,在张某的配合下顺利找到被告李某。法官向李某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以及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可能对其务工、个人信用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劝导二人,双方原本关系很好,因薪资拖欠产生纠纷、伤及情谊得不偿失。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劝导,李某坦诚说明了自身经济困难、暂时无力一次性结清工资的现状,并主动联系工地负责人寻求解决方案。工地老板了解完整案情后,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同意为李某预支两个月工资。

最终,在法官见证下,李某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结清拖欠张某的7800元工资,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工资顺利到账,让一直忧心忡忡的张某彻底放心,对法院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连连点赞。

“法官多跑路,群众就能少跑腿。只要能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所有奔波和付出都是值得的。”冯传庚法官说。

近年来,睢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聚焦涉农民工薪资纠纷案件,秉持调解优先、高效便民的办案原则,主动前移司法服务关口,灵活开展上门调解、就地办案工作,高效化解各类民生劳资纠纷。通过简化办案流程、压缩维权时限、减轻群众诉累,切实守护好农民工的“钱袋子”,以暖心司法举措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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